10.3969/j.issn.1007-8207.2017.11.015
借用开发商资质自主建房的物权归属问题研究
业主集资借用开发商资质自主建房,容易出现名义物权人与实际物权人的分离与权属争议.本文从现行法律规定和法理两方面进行分析后认为,借用开发商资质自主建房的物权应归属于业主所有而不是开发商,当一般债权人与自建房业主发生物权归属争议时,应平衡各方利益,对建房业主事实上的所有权予以保护.
实际物权人、名义物权人、物权期待权、利益保护
D923.6(中国法律)
2017-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0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