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7.07.015
诉讼病态现象与司法矫治之策——基于民事案件的心理学剖析
本文结合真实案例中存在的诉讼病态现象,从社会心理学(含法律心理学)及变态心理学的"态度——行为"理论、"刻板印象"理论、"偏见"理论、"攻击行为"理论、"学习模仿"理论以及"诈病症候群"等心理学基础理论来研究、探讨诉讼病态的症状与成因问题.认为法庭应通过心理学于诉讼中的运用、诉审商谈理念的引入以及诉讼秩序控制权的复归,创建一种新型的法官与当事人关系——在通过诉讼秩序控制权增大法官权力的同时以诉审商谈的方式促进对话机制的形成,并鼓励法官利用诉讼控制权来调节商谈对话的节奏,矫治病态的诉讼心理,培养健康的诉讼心理,进而养成良性、规范的诉讼行为.
诉讼病态、诉讼心理、诉审商谈、司法矫治
D915.2(法学各部门)
第27届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研讨会二等奖
2017-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9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