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7.05.012
行政法平衡理论新探
作为现代行政法理论基础之代表的平衡理论,经过二十余年的演进,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框架和较为完备的学说体系.但是,正在兴起的公共治理和不断革新的行政实践,彻底改变了平衡理论创立之初的制度背景,使其在主体、内容、目标、结构等环节都面临着新的理论张力.公法仍在变迁,平衡理论亦应当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因此,应建立多元行政主体参与机制,推进合法性和最佳性的二维结构互动,关注行政行为与行政环境的融合,以真正实现"合理诠释历史、有效回应现实、逻辑上完整自洽"的理论革新目标.
平衡理论、合法性、最佳性、新行政法、主观行政法、客观行政法
D922.1(中国法律)
2017-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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