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7.04.017
民间金融利率的法律规制
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必须是区分规制,不同类型的民间金融不能适用同样的法律规范制度.对民间金融的利率规制,同样适用这一原则.对于不同类型﹑ 不同目的﹑ 不同区域的民间金融利率规制应当有所不同.因此,应当区分简单形态﹑ 中间形态和复杂形态的民间借贷,区分生产性借贷和生活性借贷,设定不同的利率规则.如此方能鼓励多种形式的民间金融充分发展,使得资金的供求相对充分,让资金的提供方形成竞争,高利率自然就没有了生存空间.
利率、法律规制、目的区分、类型区分、责任体系
D922.28(中国法律)
2017-05-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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