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7.02.014
民事证据排除规则与非法取证
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保留了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该规则自确立以来并没有迎来理论与实务的一致认可.在比较法上,虽然各国的规则和适用尚存差异,但对民事诉讼中适用排除规则还是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态度.我国法院适用证据排除的比例较低,而真正基于取证合法性问题对证据进行排除的案件更少.在部分适用排除的案件中,法院还考虑到证据采纳的其他要求(包括关联性、真实性),综合考察后才对证据实施排除.在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下,证据排除规则对遏制违法证据收集的功能难以实现.为了纠正违法证据收集这一问题,应当从杜绝违法取证的动机入手,把保障合法证据收集的权利作为关注的重点.
民事诉讼证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禁止、违法收集证据
D925.113(中国法律)
2017-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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