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6.12.012
浅谈司法实务中的法治与情理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在新时期对司法行政领域提出的一项重要要求,要做好司法实务工作,平衡法治与情理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本文从法治与情理的涵义入手,从法治建设历程、立法层面、司法层面分析了法治与情理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要平衡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应将情理融合到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中去,在具体的司法实务中完善法律、实践情理,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重统一.
法治、情理、司法公正、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D920.0(中国法律)
2017-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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