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6.10.017
我国刑事诉讼电子证据规则的问题与完善路径
电子证据作为新型法定证据种类,具有虚拟性、稳定性、多样性和动态性的特征,区别于传统证据.由于理论和经验上的不足,我国刑事诉讼电子证据规则的立法规定还比较粗略,且不成系统.在刑事诉讼实务中也面临着取证程序、证明力和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的问题.因此,规范我国刑事诉讼电子证据规则,应从取证程序的规范化、人员和装备的专业化完善电子证据的取证规则;从原始介质、保管链条等方面完善证明力规则;从取证主体、程序、权益保障等方面完善电子证据排除规则.
刑事诉讼、电子证据、完善路径
D925.2(中国法律)
2016-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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