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6.10.015
试论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罪的司法适用
社会风险的无处不在和公众对安全的迫切需要,使刑法防线的前置化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可,追逐竞驶行为入罪就是一个例证.追逐竞驶行为属于抽象危险犯,允许行为人反证.对“情节恶劣”的理解应为定性而非定量,对超速驾驶行为、单方飙车行为、开“斗气车”行为进行定性分析,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应加大至有期徒刑,以解决目前的司法两难境地.
追逐竞驶、危险驾驶罪、司法适用
D924.3(中国法律)
河南省教育厅项目“危险驾驶罪的法律适用”的阶段性成果,项目15A630060
2016-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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