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6.04.013
论农民金融发展权:属性、内涵及国家义务
确立和保障农民金融发展权是国家的基本义务。农民金融发展权具有基本人权属性,国家宪法及相关法律对这一权利的承认和保障,不仅有利于农民自身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国家金融体制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国家应从公共产品提供者、市场秩序规制者以及金融市场宏观调控者的角度去设定和履行实现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基本义务,并在立法、司法上构建相应的保障机制。
农民金融发展权、权利内涵、国家义务
D922.28(中国法律)
2014年湖南省情决策与咨询项目“农地流转金融支持状况及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4BZZ229;2014年湖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湖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法律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4C0518。
2016-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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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