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4.12.008
论石油储备模式的中国选择
在当今世界能源格局中,石油无疑占据着核心地位,是支撑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国防现代化的重要能源.对石油储备主体的选择,亦是对石油储备模式的选择;对承担国家石油储备主体认知的不同,亦表征着对储备模式的一种价值取向与事实判断.对我国石油储备模式的选择是以政府储备为主导,还是以企业储备为主导,抑或是以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为主导,在法律层面上主要表现为"政府型"石油储备模式、"政策型"石油储备模式以及"混合型"石油储备模式三种模式.本文认为,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混合型"石油储备模式,有利于较快地建立起石油储备基地,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形成契合生态文明理念诉求的能源法制保障体系,维护我国的国家安全与根本利益.
石油储备模式、能源安全、能源法治、中国选择
TE82(石油、天然气储存与运输)
2013年度广东省学科建设专项课题"我国石油储备法立法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2013WYXM0085;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雾霾治理视角下的能源效率监管法律制度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14YJC820041
2016-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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