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4.09.021
“乌木之争”背后的立法公有制逻辑——对主权先占制度价值观的探讨
乌木归属引起的纠纷,近两年成为又一研究话题.乌木有着特殊的自然属性,在法律中应归为埋藏物.对于《物权法》和《民法通则》中关于无主埋藏物归于国有的规定,其背后的立法逻辑值得考量.这种归于国有的规定,不是一般的先占制度中土地所有权人对于埋藏物的权利衍生,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制度构建.经历过分配后的所有权不应存在优劣之分,分配的立法逻辑亟待变革.
乌木、埋藏物、立法公有制、主权占有制度
D923.2(中国法律)
2014-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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