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3.03.020
论我国税收法定的缺失及其实现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税收法定作为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和税法基本原则,其本质在于对纳税人权利之保护及对国家征税权力之限制.目前,我国税收法律体系及税收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折射出税收法定及其基本精神在我国的缺失.因税收法定之缺失而产生的危害,需遵循税收法定之基本精神与要求,从宪法中明确规定税收法定、确立最高立法机关对税收基本制度的专属立法权、规范与监督税收授权立法等方面予以消解,进而实现税收法定.
税法、税收法定、纳税人权利
D921(中国法律)
2013-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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