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3.02.021
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行为的刑法规制
实行严格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渐攀升,男性出生胎儿的数量越来越多于女性胎儿的数量.本文认为,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助长了出生胎儿性别失衡,这一现象的存在将会带来一些社会问题.因此,应当对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行为进行刑法上的规制.
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出生人口性别比、刑法
D915.3(法学各部门)
2013-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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