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2.11.016
司法考试背景下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思考
司法考试是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衔接的纽带。然而,以司法考试为导向的培养模式正在逐渐偏离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弱化司法考试带来的应试性负面效应,增强法学教育的实践性,有利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本文认为,构建多层次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通过"模拟法院"整合校内的法学实践基地,增加学生的参与度,建立合理的评价体系,是实现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良性互动的有效途径。
司法考试、应用型法律人才、实践教学
C961(人才学)
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2011C017;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司法考试体制下法学高等教育的实证考察”的阶段性成果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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