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2.10.022
法院证据调查与当事人主义
我国审判方式改革在批判超职权主义观念的基础上,主张向当事人主义的目标发展,大大削弱了法官依据职权调查证据的权力。本文通过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分析发现,对真实的追求是民事诉讼的真谛,当事人主义并不排斥法院实施证据调查。我国应当通过法院证据调查制度的规范化促进司法者能动地输出司法正义。
证据调查、申请调查、职权调查
D926.2(中国法律)
2012-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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