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2.03.023
论村委会职能的异化及其治理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村委会具有成员自治、公共管理、社会服务与保障、集体财产的管理与经营等多种职能。而在实际运作中,村委会的职能已逐渐异化,严重影响了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针对村委会职能异化的主要原因,需要从法律法规的完善、乡村政权的角色定位、法制的宣传教育等诸多方面进行治理,以期实现村委会职能的逐步改进。
村委会、职能、异化、治理
D921.8(中国法律)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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