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1.11.031
构建民事审前调解程序的思考
现行法院调解制度存在调审合一、律师参与有限、当事人不出庭等方面问题,影响了调解作用的发挥。建议借鉴国外立法,建立审前调解程序,实行调审分离,设立专门调解法官,加强律师功能,规定当事人亲自参与调解,并确定审前调解时限为1个月,裁判程序中不予调解制度等。
审前调解、律师功能、当事人参与、调解时限
D925.1(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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