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1.10.014
论我国农地的功能
农村社会保障与农用土地的生存保障不具有内在一致性,农地没有社会保障的功能。农地承担社会保障责任是功能越位的表现,导致农地资产资本功能的缺失。剥离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回归农地的资产资本功能具有紧迫性和可行性。要建立覆盖农村的社会保障机制、逐步消除农地身份性、实现农地的资产化运作和农地功能的归位。
土地功能、社会保障、流转制度
F301.2(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农村建设用地法律制度创新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11bfx062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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