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1.06.008
市民社会理论在社团立法中的地位
市民社会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在当代中国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建设,就必须充分重视和发挥社团的组织和媒介功能.针对目前社团立法严重滞后于其发展的客观现实,本文认为,应该以市民社会理论为指导,结合当代中国的实际,积极完善社团立法,为社团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市民社会理论、社团立法、地位
C916.2(社会学)
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项目B501;受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卓越计划与重点学科"项目资助
2011-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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