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0.07.006
"农民工"的身份位阶与法律保护
农民工在企业中处于顺应地位,在社会分配体系之中处于弱势地位,在转型社会结构中处于底层地位;农民工作为生产诸要素的合作者具有分享社会财富合理份额的诉求,作为人和公民具有享有基本权利保护的诉求,也有通过社会群体力量表这利益的诉求;农民工身份群体的利益应通过基本权利保护机制、结社机制、社会风险保障机制与行政保护机制获得实现.
农民工、身份位阶、法律保护
D422.7(农民运动与组织)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D6XFX009
2010-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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