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0.06.034
论经济法域中的利益平衡
利益具有尺度的功能,它衡量人类活动的有效性,也衡量法律的正当性.由于不同的目的、精神与价值取向,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每一个法律部门都侧重保护不同的利益层次与结构.民商法以保护个人利益为本位,行政法以保护国家利益为本位,经济法旗帜鲜明的以保护社会利益为本位.经济法对社会利益的关怀,要求它必须在个人、国家、社会之间进行利益的平衡与调整.
利益、利益平衡、经济法
D922.291(中国法律)
2010-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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