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10.04.008
论执行罚的数额及其法律规范
以"天价滞纳金"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天价执行罚"在行政强制法制化的进程中广受诟病,"天价执行罚"的产生主要源于法律对执行罚的数额规范不够明确甚至缺失.国家用规章尤其是用人大立法的形式对执行罚的数额作出明确规范具有积极意义.
执行罚、滞纳金、天价执行罚、法律规范
D922.1(中国法律)
2009年四川省教育厅课题《从"天价滞蚋金"受限谈执行罚的立法完善》的阶段性成果,项目09SB034
2010-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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