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9.08.032
论信托关系的法律构造
信托关系的定位应以合同为基础,通过信托财产的独立化与一定的公示机制相结合,使基于合同的信托内部机制得以外部化,为信托关系的对世效力提供法理依据.如此,信托制度才能够既满足信托当事人的各种需要,又能发挥保护第三人和交易安全的弹性功能.
信托、合同、所有权、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公示
D922.282(中国法律)
2009-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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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8207.2009.08.032
信托、合同、所有权、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公示
D922.282(中国法律)
2009-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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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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