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9.01.039
工作场所性骚扰与使用人之安全关照义务及使用人责任
工作场所性骚扰是一种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侵犯人格权的侵权行为.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由工作场所性骚扰所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开始浮出水面并为公众及法律界人士所关注.但目前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对受害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仍然局限于性骚扰行为人本人来承担,其使用人以其所负有的安全关照义务为前提而应当对受害人承担的使用人责任尚未被立法所确认,如此不利于对工作场所性骚扰行为进行有效遏制.因此,在使用人责任中宜增加以安全关照义务为前提的由使用人向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受害人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性骚扰、安全关照义务、侵权责任、使用人责任
D923.8(中国法律)
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项目B102
2009-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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