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9.01.038
非法采矿行为定罪的法律困境及立法建议
非法采矿罪是1997年刑法出现的一个新罪名,由于缺乏相关实践以及立法者的局限性,343条第一款关于非法采矿罪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暴露出明显的缺陷,致使大量违法采矿和盗掘矿石的行为难以定罪和处理,不利于犯罪规范体系的建设和保护日益珍贵的矿产资源,应当对其进行修改,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具体而言,在非法采矿行为的规制上,必须调整立法思路,规范立法技术,合理设计罪状,提高非法采矿行为的犯罪化程度,加大惩罚力度.
非法采矿罪、立法缺陷、立法建议
D922.62(中国法律)
2009-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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