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9.01.014
法律视角下的思想解放
思想解放大讨论应当在法治中国这个语境下进行,以便寻求制度层面上的呼应与支撑.从法律角度理解:思想解放的主体是中国社会各阶层,尤其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致力于构建均衡的权利与权力体系是思想解放的内容,做到"还权于民";客体上,一种和谐的社会关系是思想解放的最终指向,以达成"藏富于民"的共富愿望.
思想解放、社会管理者、权力、权利、主体、客体
D921(中国法律)
2009-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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