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8.10.034
论公司决议瑕疵司法救济制度的完善
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可以就公司决议瑕疵提出请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司法救济制度,这时中小股东权益保障和公司正常运行有着重要作用.但股东要将上述请求权应用于司法实践中,仍存诸多障碍,需要从扩大可诉范围、明确具体案由、规范当事人资格、完善诉讼担保制度、赋予法官合理裁量权、寻求多种救济方式等方面将这一制度完善,使之更有效地发挥出应有作用.
公司决议、决议瑕疵、股东请求权、司法救济
D922.291.91(中国法律)
2006年度福建省教育厅B类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JBS06185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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