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7.11.008
提高政府社会建设效能与社会体制的法律构建
在以往的社会建设中,政府效能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其根本原因在于政府社会建设权力过于集中,没有很好地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需要通过法律构建由社会群体构成的社会体制,集中全社会力量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建设、政府效能、社会体制、社会群体、法律构建
D630.1(国家行政管理)
2008-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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