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6.09.031
论无效劳动合同之确认
无效劳动合同具有自己独特的制度功能与价值取向.法律应当将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以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判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一般标准,并据此甄别与清理现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重新确定无效劳动合同的具体种类.
劳动合同、一般标准、具体种类
D9(法律)
2006-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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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8207.2006.09.031
劳动合同、一般标准、具体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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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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