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6.07.034
论行政法规制定权限的监督与制约
行政立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分别于2000年和2002生效,但由于行政立法主体的多层次性和立法内容的广泛多样性,在实际生活中出现了行政机关所立之法相互矛盾、相互重叠的现象,甚至出现了行政机关超越自己的立法权限进行立法、所立之法与国家的宪法和基本法律相抵触的现象,直接给公民和有关组织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为了防止行政机关滥用立法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对行政立法进行监督.
行政法规、立法、监督、制约
D922.1(中国法律)
2006-08-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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