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6.06.011
论街道办事处的法律地位
我国的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缺乏相应的行政权力,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然而由于其在社会工作和行政管理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街道办事处是不是还该存在,以何种方式存在,就成为行政机构改革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而如何确定其法律地位就是这个问题的核心.不管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角度,街道办事处都是不可能废除的,只能强化,最好能成为一级人民政府,从而加强基层行政管理能力.
街道办事处、职能、管理、政府机构、法律地位
D630.1(国家行政管理)
2006-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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