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6.04.026
论行政合同中的行政主体特权
行政合同中的行政主体特权源于行政合同的行政性与公益性,本质在于实现行政管理目标.本文从探求行政合同特权产生的根源--天然性与必然性入手,对德、法的行政合同特权理论模式进行考量,对我国的行政特权制度与控权制度进行设计;同时,强调加强行政人员的伦理、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行政合同、根源、考量、启示、控制
D922.1(中国法律)
2006-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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