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贿罪的主观要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7-8207.2005.10.037

论行贿罪的主观要件

引用
行贿罪的主观要件在我国刑事立法中有一个从无到有的变化过程,前后立法规定不尽一致.1997年刑法将行贿罪的主观要件表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理论界对这一主观要件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存在分歧,实践中对此也理解不一,导致行贿罪在适用中很不一致.本文在回顾立法变迁的基础上,就行贿罪主观要件的内涵和外延及判断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有益探讨.

不正当利益、目的利益、手段利益

D924.392(中国法律)

2005-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06-10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行政与法

1007-8207

22-1235/D

2005,(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