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5.10.014
论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依法行政
行政规范性文件,即平常讲的政府"红头"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大量存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致使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的形象,阻碍了行政法治化的进程,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必须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从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观念及水平,出台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律,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律监督,建立对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责任追究等四大方面,来保障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行政法治化进程.
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行政法治化
D63(国家行政管理)
2005-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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