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4.11.010
政府采购要树立八种意识
2003年1月1 日《中化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实施,标志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框架基本形成,政府采购工作已步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如何切实可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真正体现政府采购的"三公"原则,有效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以及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促进廉政建设,是政府采购工作中面临的重要课题.
政府采购、八种意识、"三公"原则
D630.1(国家行政管理)
200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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