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4.10.028
民事立案程序之立法重构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设置的立案程序存在弊端,难以适应加强诉权保障与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时代要求,故应认真审视与重构民事立案程序.笔者认为,民事立案程序在逻辑结构上是由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接收程序,审查程度、决定程序及救济程序构成的"子程序"系统,每个"子程序"均有其特定的内涵和功能,均应予以认真探讨和精心设计.
民事立案程序、起诉权、子程序、重构
D923(中国法律)
2004-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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