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3.06.024
质疑"直接利害关系人"制度
在诉讼法上,只给有足够资格的当事人以救济,这历来是获取救济的重要限制.这种理念的弊端在于忽略了公共利益的存,关闭了对这些权利的救效之门.随着现代法治的发展,这种严格的"直接利害关系"原则,受到人们的质疑和挑战.行政法学者、诉讼法学者和法官在这方面都已经作出了许多有益的贡献.
公共利益、公益诉讼、诉讼法、直接利害关系人、质疑
D925(中国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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