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1.05.026
论婚姻法与感情及道德的关系--由修改《婚姻法》的决定引发的思考
婚姻是由社会所确认的两性结合的具体形式.它首先是两性相悦、感情的产物,然而感情却与法律无涉;婚姻又是一种身份关系,法律赋予当事人在婚姻方面的人身权利,并要求他们履行相应的义务,但法律义务仅是道德义务的底线,它需要向高线的道德规范提升.
婚姻法、感情、道德
D923.9(中国法律)
2004-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