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8207.2000.06.005
论行政公务行为的界定
@@一、界定行政公务行为的必要性
“行政公务行为”这一概念在法律条款中并没有体现,它只是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存在。而学术界提出这一概念的目的就在于对公务员的行为进行区分,确定公务员不同行为的法律效力、法律后果以及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公务员的行为是否界定为公务行为关系到行为本身的效力,关系到相对人对公务员的行为的认识和接受程度。...
行政公务行为、公务员、学术概念、行为关系、法律效力、接受程度、法律责任、法律条款、法律后果、承担问题、学术界、相对人
D6(中国政治)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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