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85X.2020.15.003
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涉税问题浅析
为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很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闲置资产对外出租以弥补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在出租业务中,事业单位也逐渐成为纳税主体.本文采用问答形式,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闲置国有资产出租收益的税务处理事项进行一些试探性的分析.希望能帮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理清税务申报管理工作的脉络及正确识别税务风险.
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纳税申报
2020-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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