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85X.2019.05.004
美术作品管理实践与研究—— 以山东美术馆为例
美术作品在资产分类中属于文物和陈列品中的其他陈列品,其特殊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因其具有不可复制性,日常维护、保养等资产管理与设备类资产大相径庭;二是美术作品价值可计量,年度购置、处置与其他文物资产不尽相同.本文以山东美术馆为例,通过分析美术作品与其他资产的内在联系与区别,详细阐述山东美术馆在管理美术作品中的工作经验,揭示该类资产在管理中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对策.
美术作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专业化
2019-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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