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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585X.2017.28.052

浅议公办高中固定资产管理

引用
公办普通高中是从事教育工作的社会组织,是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服务于社会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法人(以下简称公办高中).由于政府是公办中小学的举办者和所有者,从公办高中的产权来看,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其产权属于国家,但是学校要保证国有资产保值不流失,却是政府资产管理部门要求学校履行的一项重要管理职责,也就是说尽管公办高中对资产只有管理和使用权,却不能掉以轻心,任由资产损失,所以说资产管理的责任仍然很重.

资产管理、国有资产、公益性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法人财产权、公办中小学、资产损失、资产保值、政府资产、学校、社会组织、教育工作、管理职责、管理部门、使用权、举办者、责任、权属、国家、服务

F83;F27

2017-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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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1674-585X

42-1780/F

20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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