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空域使用权的物权化解析与思考
空域是航空活动的主要场域,因为历史、政治以及经济等原因,我国现行对空域的使用主要采取由政府完全主导的行政分配制度.在该制度安排下,我国空域使用面临着效率低下、分配不公等弊端,极大影响着空域使用者的积极性.将空域使用权纳入物权化领域进行调整成为缓解这一困境的有利途径.空域资源使用权应当是一项准用益物权,其具备用益物权的一般特征,然而在权利取得方式、母权生成等方面并不同于一般用益物权,将空域使用权定为准用益物权更为妥当.
空域使用权、物权化、准用益物权
D923.2(中国法律)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我国航班时刻拍卖的法律制度研究基金号:201906
2020-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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