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069.2016.34.030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的应用探讨——以生物药品制造业为例
2015年9月17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扩大范围和相关政策问题进行了明确.在原来6个行业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轻工、纺织、机械、汽车4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在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本文以生物药品制造业为研究对象,通过查阅2015年度上市财务报告等资料,分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的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执行并分析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建议.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生物药品制造业
F406.4(工业经济理论)
2016-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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