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069.2010.10.193
辽宁省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情况综述
辽宁省集体林杈主体改革已经完成7868.32万亩,完成率达99.47%.集体林杈主体改革的完成,标志着集体林的林木所有权、林地林木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杈明晰到了千家万户,集体山林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形成了广大农民分散经营、势单力薄、竞争力弱、缺乏规模效益和难以进入大市场的局面.
辽宁省、林业、合作经济
S75;DF4
2010-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0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