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069.2004.06.010
试论我国公司监事会制度之完善
@@ 一、监事会制度概述现代各国关于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设置大致有两种立法例: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机制,在这种体例下,股东大会选任监事组成监事会,监事会又选任董事组成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之指挥,监事会除任免董事、决定董事报酬外,负责监督公司业务,并就一定事项享有同意权,另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机制,无监事会之设,股东大会选任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聘用经理具体经营公司事务,并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在董事会中人数规模占优势的独立董事负责执行董事的提名、薪酬以及审计等监督大权,独立董事实际行使监事会职能.
董事会、监事会制度、股东大会、监督机构、独立董事、组成、经营活动、监事会职能、执行董事、人数规模、公司业务、公司经营、董事报酬、同意权、立法例、指挥、薪酬、事务、审计、设置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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