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最需要法律规范和社会监督——专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巡视员、食品安全法起草负责人李援
@@ 从1995年的食品卫生法到2009年的食品安全法,我国先后两次立法,卫生与安全两个字的改变说明了什么?食品安全法确立了我国什么样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现行监管体制下,为保证食品安全法的贯彻执行,各地方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又该注意处理好哪些问题?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哪些法定义务?2011年5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巡视员、食品安全法起草负责人李援针对一系列与食品安全法相关的问题,在国家行政学院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上做了专题报告.并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食品安全法、食品企业、行政法、法律规范、社会监督、负责人、巡视员
D922.16;F426.82;F203
2011-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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