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58X.2008.01.012
"和谐"的别样语境
古人所理解的和谐是按照天地间的自然法则,把自然之性与人类的知情意相统一,达到天地人共处和谐之境.这种高度理性化的规范秩序,既体现了天地人间的秩序和等级,又充分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长幼尊卑、上下贵贱的严格等级秩序,在精神实质上否定了人格的平等.当代中国的"和谐"社会不仅仅是一种道德上的理想主义状态,更是基于个人自由和权利之上的文明社会的法律制度的建构,只有实现宪政体制,建立法治社会,才能实现真正意义有序而平等的和谐.
和而不同、和而有序、序立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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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002
2011-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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