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协议公私主体权利(力)配置困境与破解——以控制权为中心
根据不完全契约理论,PPP协议权利(力)配置遵循普通契约的一般规律,是不同风险与不同控制权的排列组合.PPP协议又具有特殊性,它是政府以关系风险增加为代价向私主体转移绩效风险的产物,控制权类型相应划分为公共控制权与运营控制权.根据传统权力划分理论,在公共控制权与运营控制权固有权限之间仍存在一个权利(力)空间,它导致PPP协议公私主体权利(力)配置的困境.为避免政府自由裁量权对权利(力)空间的任意支配,PPP项目公私主体控制权应区分绝对范围与相对范围.相对控制权的划分可借鉴公众公司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权力划分规则,优先配置给私主体,以突出PPP协议合作绩效最大化的治理目标,同时借助强制性程序规范,减少政府对私主体运营控制权的干预.
PPP协议、控制权、权利(力)配置困境、权利(力)空间
G451.2;F279.23;F832.51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PPP;18SFB2050
2023-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66-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