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算法的“公共性”应用风险及其二元规制
人工智能算法与公权力和商业平台的结合,使算法具备权力属性,是算法的“公共性”应用.人工智能算法的“公共性”应用会产生一系列潜在风险.为减少算法“公共性”应用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应当从技术规制和权力规制两个维度调整算法在公共领域的应用.技术规制策略包括明确算法监管机构、统一算法技术标准以及建立算法备案制度,权力规制策略则包括提升算法透明度、明确算法在特定领域的辅助应用地位以及确立算法问责机制.
算法、公共性、算法权力、算法责任
2020-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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